高考前强奸杀害同班女生
2008-03-13 18:19:15.0
高考前将同班女生骗至其住处,强奸后又以残忍手段将其杀害。记者昨日从市中院获悉,这起曾在我市引起很大震动的杀人案的罪犯赵大伟,于本月3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

  今年20岁的罪犯赵大伟出生于河北,捕前是高中学生,暂住我市。2006年5月20日,赵大伟趁其亲戚回原籍老家无人管教之机,产生强奸、杀害同班女同学赵某之念。5月23日上午,赵大伟编谎骗赵某到其住处。用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将赵某捆绑并封住口眼,强行与赵某发生性关系。之后,赵大伟用准备好的尖刀将赵某杀害,然后将受害者头朝下塞进盛满水的洗衣机内,后逃离现场。

 

  去年11月,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赵大伟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宣判后赵大伟不服提出上诉。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4日作出刑事裁定,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赵大伟的判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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